问题 | 强迫他人做不愿做的事是什么罪? |
释义 | 律师分析: 威胁、教唆、逼迫他人的进行违法行为的,按情节严重会判刑威胁可单独立罪,只需受胁迫者控诉即可,须提供证据。如受其施虐,可控诉故意伤害罪,需证据。关键是看强迫做什么事,如果是在民事法律关系内强迫他人,违背了民法的意思自由原则,通常这种情况下被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而如果强迫你去从事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话,还会构成犯罪主要是看强迫对方做什么事情要看强迫到什么程度,还要看强迫对方去做什么事情,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就不存在违反法律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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