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5%税率对应收入 |
释义 | 35%税率对应收入是在58500-83500之间。 综合所得税率档次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为7级:3%、10%、20%、25%、30%、35%、45%;生产经营所得税率档次分为5级:5%、10%、20%、30%、35%;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以及偶然所得仅有一档税率:20%。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扣预缴。综合所得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为7档,即综合所得税率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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