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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福建的异地办理身份证
释义
    证件受理条件在福州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宁夏、北京、河北、山西、上海、山东、海南、重庆、云南、贵州、甘肃等21个省(市、区),以及辽宁、黑龙江、吉林、四川、青海等5省除部分因涉及双语文字或行政区划调整暂不能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外的所有县(市、区)户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暂住登记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
    1、已办理《福建省居住证》;
    2、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
    4、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件办理所需材料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办理:
    1、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社保缴纳证明;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合法稳定住所凭证(产权证、土地证或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证等),系直系亲属住所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同户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证件办理流程
    1、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申请人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对身份信息,并免费拍摄制证相片。
    2、身份信息有误的,无法办理跨省异地证,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
    3、身份信息正确无误的,窗口受理后,需采集申领人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领证回执》和收费收据。
    5、60日后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户口簿、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属换证的要交回旧证(申请办理邮寄的,60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福建省内地点投递,证件送达后,收件人自行与邮政速递部门结算速递费用21元)。另外,派出所户籍窗口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8:30-12:
    00、14:30-18:00(夏季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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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7: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