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杭州市区户籍的2021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2.浙江省内非杭州市区户籍、港澳台籍、外国籍的杭州市区初中学校2021届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3.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2021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在近3年内至少参加1年社会保险;符合市区当年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4.其他应往届初中毕业生: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符合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杭州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