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由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的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未成年人身份证,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身份证需提交户口簿; 2.监护人身份证; 3.监护关系证明,比如: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处出具的监护关系证明书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