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哪些 |
释义 | 1、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工作经验、具有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一、召开董事会的程序有哪些 召开董事会的程序和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将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二、公司章程能约定董事长什么职权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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