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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关于惯犯的规定是哪些?
释义
    一、刑法关于惯犯的规定是哪些?
    惯犯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客观上具有犯罪行为的惯常性。所谓惯常性,是指以实施某种犯罪行为为常业,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犯罪行为,以非法所得行为生活或挥霍的主要来源。这种犯罪行为的惯常性,是惯犯构成的客观条件。
    2、主观上具有犯罪心理的习癖性。所谓习癖性,是指存在继续犯罪的倾向性,其表现是故意致力于某种犯罪,以违法犯罪作为其长期经营之行业,并由犯罪之习惯进而发展为心理上乃至于性格上的变态,形成某种犯罪习癖。这种犯罪心理的习癖性,是惯犯构成的主观条件。
    在认定惯犯时,我们必须反对两种倾向:一是历史说,主张惯不惯,看档案。二是现实说,主张只能以未处理过现实行为作为定案根据。上述两种倾向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二、惯犯的处罚
    惯犯一般都是具有惯常性的,它会在长时间内反复的去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就比如是以赌博为业的常业犯和习惯性的盗窃犯和诈骗犯等等。
    惯犯是故意地、多次地实施同种犯罪行为,实际上是一个人犯了多个同种罪行。《刑法》上之所以把它规定为一个犯罪,是考虑到这种犯罪的客观危害性比较大,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比较深,人身危险性也比较大,因把它规定为独立的犯罪,以便更好地同这种犯罪作斗争。所以对惯犯依法处理即可,不实行数罪并罚。
    除法定的惯犯以外,其他犯罪也存在惯犯的情况,应当在《刑法总则》量刑部分设立惯犯制度,规定对惯犯除本法分则已有规定的以外,应当从重处罚。
    由此可见,惯犯成立要有两个条件,首先是犯罪行为人在客观上要具有犯罪行为的惯常性;还有就是要在主观上具有犯罪心理的习癖性,就是指存在继续犯罪的倾向性等等。而对于惯犯,我国刑法也是进行从重的处罚。
    我国无论是惯犯还是累犯的行为都是要被严厉的处罚的,此时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应当注意相关的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出现违法犯罪的事情的发生,承担刑事责任。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刑法关于惯犯的规定是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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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