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买小产权房屋贷款方式如下: 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3、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4、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