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局是中央垂直管理吗 |
释义 | 是。国家税务局是中央垂直单位,上至国家税务总局下至省市县级国税局。也就是说由于工作业务的性质决定这些单位不受地方政府的影响,不论从业务上还是行政上,都隶属上一级。征收分局、税务所是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各级国家税务局根据行政区划、经济区划或按行业设置征收分局,根据税源分布情况,按经济区划设置税务所。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中国的机构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它们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实行首长负责制。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分别主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并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中央与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基本一致,上下基本对应,有利于中央政府垂直领导。行政机构的管理幅度较大,管理层次较多。国务院所属机构一般达60个以上,管辖30个(不包括台湾省)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市)一般管辖50~100多个县。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管理层次分为五、六个层级。行政机构实行双层领导体制。地方政府各行政机构既受当地政府直接管理,又受中央及上级政府有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行政机构中主管经济事务的部门占很大比重,一般约占60%以上,而且管理经济的机构调整也较为频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八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第一百零九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第一百一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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