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婚姻家庭哪些事的法律问题 |
释义 | 婚姻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婚姻应与社会人口变化相适应。 一、结婚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离婚 (一)协议离婚 离婚冷静期:30天 (二)诉讼离婚 1.禁诉期 (1)保护女方权益 在女方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维护稳定人身关系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2.分居期 (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系法定离婚情形之一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抚养费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 (一)抚养权归属 1.0-2周岁的孩子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孩子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二)抚养费支付标准 一般情况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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