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冒领别人遗失物的,按照我国刑法,构成侵占罪。 一、遗失物与遗忘物怎样处理 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应当查找遗失物丢失人,请其认领。或者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缴国库。 拾得遗忘物应当归还失主,如果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二、拒不交还遗失物是否是侵占罪 侵占罪是强制将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拒不交还遗失物,这样的做法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使东西是别人的也不能够占为己有。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是否只能自诉 侵占罪不是只能自诉。侵占罪的判刑标准: 1、非法占有别人财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占有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侵占罪属于通知处理的案件。侵占罪不需要调查、审查和起诉。诉讼程序只能由受害人提起,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不会受理自诉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