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投保人签署保险合同时,会在合同中加入免责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某些情况下的赔偿责任。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免责条款需要明确、合法、公正,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当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付时,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明确、简明、合法、公正,不得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不得以免责条款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有权拒绝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请求,但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4.《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保险人有权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进行评估,并确定保险费率及保险金额等保险条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对于保险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被保险人无须告知。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签署保险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免责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受到保障。当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付时,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书面说明,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