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以下企业行为属于垄断行为: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通常是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同时拥有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一般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一、什么样的企业行为算垄断行为
 1、以下企业行为属于垄断行为: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通常是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同时拥有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一般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比如通过合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二、对垄断行为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垄断行为有如下处罚规定:
 1、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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