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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 消防法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 按照什么的原则实行安全消
释义
    我国消防工作的原则:
    一、“政府统一领导”,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核心
    《消防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或者组织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等保障;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支援灭火等。开展这些工作,是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及任何个人无法替代的,标志着政府在消防工作上起着核心领导作用。一个地方消防工作状况如何,取决于当地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重视如何不仅包括政府对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救援器材等硬件投入,而且包括对日常消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组织领导等各个方面。因此,公安消防干警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向当地政府多请示多汇报。不要满足行政区域政府有城镇消防规划;重要消防活动政府有工作方案,政府领导有讲话;重大节日政府有组织检查。而要真正促使政府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实实在在存在的消防方面的重要问题。
    二、“部门依法监管”,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关键
    《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标志着公安消防机构将发挥着职能部门作用。规划、建设、教育、人力资源、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标志着这些行政主管部门对各自系统、行业内的消防工作具有依法监督的职能。
    三、“单位全面负责”,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根本
    《消防法》强调每个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等。
    四、“公民积极参与”,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基石
    《消防法》规定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任何人都有权对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实践证明,消防工作是一项群众基础很强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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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