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待费属于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具体如下: 1,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闭友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 2,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耐乎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招待费用的范围: 在税务执法过程中,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请客或购买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购买赠送给客户或员工的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的开支等。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综上所述,招待费属于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一般按照业务性质为依据进行划分;通常情况下,企业为清晰核算费用开支,对上述划分会定义出合理依据,但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该划分并不存在冲突或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