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警察不作为,如何寻求帮助? |
释义 | 怎样投诉警察不处理报警事件?可向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行政机关两个月内不履行保护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紧急情况下,不受期限限制。 法律分析 报警后警察不处理怎么办,怎么投诉?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警察不作为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当遭遇警察不作为时,保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首先,保持冷静并尽量记录事件的细节,包括时间、地点和涉及的警察人员。寻求证人,并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其次,尝试与警察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困扰和期望得到合理解释和帮助。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上级警察部门投诉,并提供详细的证据和情况说明。同时,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时,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不采取激进或非法手段。最重要的是,保持坚定和有耐心,寻求正义和公正的解决方案。记住,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公正对待和保护。 结语 当遭遇警察不作为时,保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首先,保持冷静并尽量记录事件的细节,包括时间、地点和涉及的警察人员。寻求证人,并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其次,尝试与警察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困扰和期望得到合理解释和帮助。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上级警察部门投诉,并提供详细的证据和情况说明。同时,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时,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不采取激进或非法手段。最重要的是,保持坚定和有耐心,寻求正义和公正的解决方案。记住,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公正对待和保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二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四条 有关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且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和估价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返还,并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发还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领取人应当是涉案财物的合法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为领取。 查找不到被害人,或者通知被害人后,无人领取的,应当将有关财产及其孳息随案移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一节 受 案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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