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湖湖州管辖范围 |
释义 | 南岸的浙江湖州只拥有岸边70米范围的管辖权。 太湖依然是江浙两省的界湖,但水域面积的99%却属于江苏省,整个太湖水域,基本都划进了苏州管辖范围。 建国初期,江苏省和浙江省关于太湖水面的管辖权划分,有过一番“交易”。具体来说,就是江苏省当年放弃了上海外围的嵊泗列岛一些岛屿,换来浙江放弃所有的太湖水域。 湖州,浙江省辖地级市,是长江三角洲中心区城市、上海大都市圈和杭州都市圈重要城市、环杭州湾大湾区核心城市、G60科创走廊中心城市,地处浙江北部,浙苏皖三省交汇处,东邻嘉兴,南接杭州,西邻安徽宣城,北濒太湖,与江苏无锡、苏州隔湖相望,是环太湖地区因湖而得名的城市,处在太湖南岸,东苕溪与西苕溪汇合处。地势大致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西部多山,东部为平原水网。 太湖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南缘,古称震泽、具区,又名五湖、笠泽,是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位居第三,界北纬30°55'40"~31°32'58"和东经119°52'32"~120°36'10"之间,位于江苏省南部,北临江苏无锡,南濒浙江湖州,西依江苏常州、江苏宜兴,东近江苏苏州。由江苏省对太湖全境进行行政管辖。 法律依据: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太湖流域,包括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以下称两省一市)长江以南,钱塘江以北,天目山、茅山流域分水岭以东的区域。 第四条 太湖流域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家建立健全太湖流域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太湖流域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国务院水行政、环境保护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太湖流域管理的有关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太湖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监督管理职责。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太湖流域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对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与考核评价制度。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水域和岸线保护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限制高耗水和高污染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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