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进行补办。 补办流程:1、档案丢失了需要先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还要加盖公章(可以找现单位盖)。 2、拿着开好的遗失证明,自己写一个档案补办申请交到学校办公室盖章并签字。 3、接下来就按照学籍档案内的材料一一补办的,一般只要补办这几样主要的资料就可以: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体检报告、政治面貌信息(你的入团、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自传等)奖惩材料(一般都是重大的获奖或者例如没有参加过某教组织的证明) 4、补好这些材料之后就交给学校审核,审核之后学校会在档案袋外加盖公章,并交给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录入,并密封。 5、之后自己找好档案存放的单位或者机构开具调档函把档案调走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档案的; (五)不按规定归档,拒绝归档或者将档案据为己有的; (六)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