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疫情退机票政策 |
释义 | 任何时候买的飞机票都是可以退订的,只是疫情期间退机票不收手续费,根据国家全民航局最新规定,在2020年1月28日以前购买的机票如果需要退票,那么都可免收手续费。为落实国务院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安排,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民航局要求,在2020年1月28日0时前已购买机票、且乘机日期在此时限之后的民航旅客,如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申请,各航空公司及其客票销售代理应在客票有效期内为旅客办理免费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此要求自2020年1月28日0时起执行。需要指出的是,受疫情影响,航空公司削减了部分航班,为有效利用春运期间运力,请各位旅客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申请,避免座位浪费,保证确有需求的旅客能够出行。 一般来说由于疫情的原因,乘客手机上会收到通知。 类似于告知乘客由于疫情的原因本车次的火车暂时停运这样的一个短信。收到短信后乘客可以在自己购票的平台上面去直接申请,由于疫情的原因需要免费退票,这一步与正常退票的方式其实是一样的。然后实事求是的与客服说清楚,是乘客自己所在地区属于中高风险区域还是所到地区属于中高风险区域,然后乘客需要写上自己的具体位置。 如果是乘客所在区域属于中高风险地区,但是火车出发地不属于中高地区。并且当地防控中心规定不能外出的情况也是需要提前跟客服沟通告知具体情况的。然后再进行退票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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