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独立公司,一般可以理解为是法人单位,都可以说是独立的公司,分公司不算独立公司。 独立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是。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是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一切经营行为应在母公司的授权下进行,行为后果及责任由母公司承担,通常不独立建帐。不能独立对外签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单独对外担保无效。说白了,分公司就象个办公室,所有权利义务要由母公司承担。 子公司是母公司对外控股或参股的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子公司可以独立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在法律上的主体地位与母公司一样。只不过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由母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并享有股东权利义务。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