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宝”是建筑工人安全防护的三件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防护即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 “五临边”防护即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