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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者的遗嘱在公证处怎样拿到
释义
    民法典对遗嘱公证怎么办要哪些手续没有明确规定,而公证法规定,被继承人可以向所在地、财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遗产公证,申请时要提供相关的材料。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二)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三)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四)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五)死者的婚姻证明;
    (六)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七)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一、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四)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二、遗嘱公证有哪些好处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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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7: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