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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融资的方式是什么样的?
释义
    一、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的区别有哪些1、融资的方式和渠道的区别如下:(1)融资渠道有国家财政资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性企业,居民个人,企业内部累积;(2)融资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银行借款,商业信用,发行债券,融资租赁。2、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三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二、融资渠道有哪些方式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3、债券融资。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5、海外融资。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股权融资股权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股权融资的四种方式有:1、股权交易融资,即通过股权的转让、购买来融资;2、股权质押融资,即向他人质押股权来融资;3、私募股权融资,即通过发行募集股票来融资;4、增资融资,即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来融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融资股权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股权融资的四种方式有:1、股权交易融资,即通过股权的转让、购买来融资;2、股权质押融资,即向他人质押股权来融资;3、私募股权融资,即通过发行募集股票来融资;4、增资融资,即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来融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P2P融资、银行贷款、典当行、融资租赁、股票筹资、债券融资、信用担保融资、股权融资、增资扩股、产权交易、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托融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第八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第八条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融资的概念是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个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四条 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股权融资的利弊是什么
    股权融资的弊端有:一、当企业在利用股权融资对外筹集资金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就可能产生进行各种非生产性的消费,采取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股东的投资政策等道德风险行为,导致经营者和股东的利益冲突。二、代理人利用委托人的授权为增加自己的收益而损害和侵占委托人的利益时,就会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三、当企业利用负债融资时,如果企业经营不善,经营状况恶化、债权人有权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这时,企业经营管理者将承担因企业破产而带来的企业控制权的丧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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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 16: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