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在两个城市办理居住证吗? |
释义 | 可以。因工作需要,一个可以申请两个或者多个地方(城市)的居住证。只要达到申请的标准、条件,申请通过后,就可以享受当地市民同等待遇。 流动人口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1、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 2、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 3、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 4、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居住证的作用如下: 1、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2、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3、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4、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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