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遗失是严重的。 当房产证遗失后没有及时补办的话,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一旦有不法分子获得后,办个假身份证,利用房产证,将房产典当给借贷公司,会给产权人带来很大影响。所以,产权人必定要及时补办,以便及时冻住相关销售,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证遗失的影响: 1、不能买卖房地产交易的最终成交标准是房产过户,但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不能抵押许多人用房子作为抵押,向银行或其他信贷公司借钱。用房子作抵押的条件是拥有房子。如果没有房产证,银行或信贷公司不会轻易借钱给你。 3、不能出租如果出租房屋没有房产证,双方之间的租赁有争议,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4、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当房屋产权与他人发生纠纷时,房产证是重要的权益凭证。只要你的名字写在房间里,你的权利和利益就可以得到尽可能的保证。 5、不能得到补偿一旦遭遇房屋拆迁补偿,购房者会因没有房产证而有可能得不到补偿。 6、不能办理继承或赠与手续房屋进行赠与或继承时,要办理公证手续。办理公证手续,就必须出示房本等材料,相关部门才会予以批准。 房产证遗失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1、 房屋产权人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 3、 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 4、 房管部门出具的挂失证明; 5、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6、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7、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