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家暴、重婚、恶习等。夫妻一方可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若无效则准予离婚。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可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以下情形属于感情破裂: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一次提出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感情破裂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感情破裂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由于沟通不畅、互相的期望不符、外部压力、不忠诚等。沟通不畅可能导致误解和积怨的积累,而期望不符则意味着双方对关系的期待不一致。外部压力,如工作压力、家庭压力等,也可能对感情产生负面影响。而不忠诚行为,如出轨、欺骗等,更是直接破坏了信任基础。应对策略包括改善沟通技巧、增加互相的了解和包容、寻求婚姻或情感咨询等专业帮助、建立更健康的应对压力的方式、重建信任等。重要的是,双方都要有诚意和努力,通过合作和理解来修复和加强感情。 结语 感情破裂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家庭暴力、重婚、恶习等多种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这些问题。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将准予离婚。即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若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后提出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原因众多,但通过改善沟通、增加理解和包容、寻求专业帮助、建立健康的应对压力方式以及重建信任等策略,双方可以努力修复和加强感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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