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看是不是法律规定的机构出具的。若为法律规定的机构,则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则不具备。 评估报告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咨询评估报告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资质,做出的程序、和内容以及依据是否合法。如果这些任何环节违法,评估报告本身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评估报告如果有法律效力,那么作为证据,是一个比较有力的证据。如果咨询评估报告没有法律效力,做证据,也就是无效证据,不符合证据规则的证据,不被采纳。 在委托评估公司的时候,一般都是要求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和形式合法,这个程序方面是由多方进行协商签订。如果只是单方面私自委托的评估公司做出了决定,那么整个过程不合法。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入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柯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那样行为。法律效力有时还指某种行为或事实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够获得肯定性法律后果,例如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显然,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合法的行为和事实的效力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赋予的。只要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就当然地具有一定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能够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定。当事人申请判定的,由两方当事人商量确定具有资格的判定人;商量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判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判定的,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判定人进行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