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买房贷款不一定要交保险,因为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同样可以进行贷款。1、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稳定自己的收益,不会轻易放弃房贷险;其次,房贷险对于购房者还能起到一定保障作用。因为它将房屋险与意外险综合起来,投保人虽不是最大的收益者,但万一发生危险,保险公司还是会做出相应的赔偿,起码能减少投保人的后顾之忧。2、相较于巨额的房款,保费毕竟就很微小了。这不应该列入购房者买房的考虑范围之内。因此,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一定要重视保险问题,这样在发生意外时也可以相应的转嫁风险,降低损失。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