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国际赛事中,所有400米或以下的径赛项目,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及起跑器。 发令员口令为“各就位”(on your marks)、“预备”(set),最后发令枪响。在“各就位”(on your marks)及“预备”(set)口令之后,参赛者应立即完成有关动作,否则属起跑犯规。如果有运动员抢跑,发令员就会宣布起跑犯规。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应给予警告,除了全能项目之外,每项比赛只允许一次起跑犯规而运动员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均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全能比赛中,如果一名运动员两次起跑犯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除此以外,在“各就位”口令发出后,以声音或动作扰乱他人,也判为起跑。 法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总局对全国范围内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一级运动员审批单位根据本办法及其制定的管理办法,对其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或等级标准等规定从事运动员技术等级有关活动的,有权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