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支委员增补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1)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的方法。 (2)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也可由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出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供全体党员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3)对增补委员候选人进行必要的考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增补委员候选人酝酿产生的情况,经大会讨论通过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5)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一、补选委员后支部委员要重新分工吗? 补选委员后支部委员需要重新分工。增补委员后应重新分工,一般情况下考虑工作的整体性和延续性,只调整增补进来的委员职责,其他委员职责不变。当然也可以调整每一名委员的职责,通过支委会研究决定即可。支部增补是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进行补选,选出的是委员,至于分工是由支委会根据实际需要,会议讨论决定,并且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二、支部大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部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主持者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会议要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吸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等方面的内容,还需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才能生效。支部大会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议。大会结束后,记录要归档。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会,其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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