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设立的巡回庭,其职责为统一法律适用、指导和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城市,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设立的重要城市之一。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深圳坐落于南山区深南大道与科技园南路交汇处的深圳国际仲裁院。这里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提供了宽敞的办公、庭审和研究空间,同时也为当地广大群众解决了法律问题提供了便利。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深圳并不常驻,而是按照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庭审和研究活动。因此,如果需要到该巡回法庭咨询或提起诉讼,请提前查询该庭审时间和地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和案件受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