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名征兵,初审通过了不去当兵的后果: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事先说明、并没有经过征兵办同意不去的,那么就会参照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的后果: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