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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生证明最迟几个月内办
释义
    出生证明在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在医院分娩后最迟一个月内办理,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提交亲子鉴定材料,最迟在三个月内办理。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亲、母亲的身份证,去分娩医院办理,还需要提前想好出生的姓名,姓名一旦确定,医疗机构无权再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必须去户籍部门办理。户籍部门可以根据医院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所以孩子的出生证明基本上需要在三十天之内办理完成,如果说有特殊情况的话那么可以延长到三个月之内办理也行,这个出生证明上面会记载着父母和孩子的基本信息 。因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使用身份证,故父母及代办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为军人者,按国家规定也请您必须携带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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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18: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