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砀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一:位于开发区古城社区,东至规划椰风路;南至砀山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西至砀山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至毛李庄村建设用地。 地块二:位于开发区古城社区,东至陇海路、古城社区土地;南至古城社区土地;西至古城社区土地;北至利民路。 二、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被征地村(社区)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农用地 开发区古城社区5.733322.95万元/公顷45.9万元/公顷 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开发区古城社区 0.210511.475万元/公顷22.95万元/公顷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砀政﹝2013﹞4号)标准执行。 四、各被征地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丈量到户面积计付。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其中符合社保条件的,按《关于砀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砀政﹝2008﹞23号)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和其他土地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申请听证的,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于5月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七、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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