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以下的方式区别试用期与实习期: 1、适用人群不同。实习期适用于在校未毕业学生,试用期适用于社会劳动者; 2、期限长短不同。实习期没有明确规定期限,试用期有规定明确期限; 3、福利待遇不同。实习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试用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 法律客观: 试用期与实习期,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指一定期内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非正式的状态。那么,具体而言,二者之间有何区别呢?一、对象不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实习则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由此可见,试用期中的对象只能是劳动者,而实习期则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三、期限不同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内做了相关的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实习期并没有相关的期限限制。四、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的是用人单位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