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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转东西吗
释义
    不算。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必然的。在离婚诉讼实务中,如果双方签字时并不具备协议生效条件,那么协议不能生效。离婚协议,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绝大部分的离婚协议书经过双方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但是如果协议内容损害第三人利益,那么这份协议就会无效。
    一、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请求变更和撤销是否有时间限制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单说离婚协议的有效期是没有意义的,离婚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协议,也就是说他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只有离婚的它才生效,不离婚这就是一张白纸,所以它的有效期是以离婚为前提的,离婚后这个协议书就永久有效,生效后如果发现这个协议书有问题,反悔或者请求变更撤销的,这个必须是在班里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起才行。
    对于离婚协议的成立,必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离婚协议书具备合同的一般规则,欺诈胁迫违背法律规定的都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其内容可以涉及到俩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写好签名后,双方签字直接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程序是很简单的,但是操作起来比较麻烦,毕竟感情的东西分割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涉及到双方的直接利益。
    双方办理离婚证后,协议就自然生效,这个时候就可以按照协议来分割各自的东西,协议生效就意味着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对方耍赖不履行,这个时候另一方是可以走法律程序强制其履行的,前提是这个条款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当然,如果发现签订协议的时候一方隐瞒了财产实际情况,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这个时候是可以就设计财产的部分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的。
    二、婚内财产是否有效
    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不能说全部都有有效,当然也不能绝对的认为都是无效的。
    首先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
    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样可以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而实际约定的内容,当然就包括了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等情况。
    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要注意,对于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也就是之后一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该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自愿净身出户如何生效
    离婚时,如果任何一方自愿净身出户,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情况,亲自签名并按上指纹后,离婚协议就成功生效。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是必须要满足的条件:离婚协议成立的时间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的。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取决于所附条件是否成立,如果附加条件不成立,离婚协议则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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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5: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