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时候至少能拖3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第一次法院未判决准予离婚的,在没有新的离婚事由是,必须在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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