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选择贷款年限 |
释义 | 这主要取决于购房者的经济能力及其投资偏好。贷款时间长,每月月供低,但支付总利息就多;相反,期限越短,月供越高,但总利息越低。以购房贷款50万元、执行基准利率6.55%、等额本息还款为例,期限10年,每月月供为5690.13元,10年总贷款利息182815.27元;期限20年,月供3742.60元,总利息398223.63元。两种期限的月供和总利息相差都比较大。若购房者没有多余的存款又想减轻今后每月还款的压力,可以选择少付首付款延长贷款年限,但一般情况下首付款不能低干30%。这样做的益处是能保证购房者的正常生活不会因为还款而出现困难,弊端是要多支付贷款利息。若购房者有多余的存款又没有别的用途,最好是多支付首付款,减少贷款额度,然后根据自己每月的偿还能力选择贷款时间,时间越短支付银行利息就越少。若购房着有多余的存款又有别的投资方法,最好是少付首付款,多贷款,因为住房贷款利率较低,投资另外的方面回报可能会大于所支付给银行的利息。所以说购房贷款期限是长期好还是短期好,购房者需根据自身情况和要求,选择最适合的贷款期限。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十九条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四、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五、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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