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献血单位给补助的规定 |
释义 | (1)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2)无偿献血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捐献血小板一次,按献血800毫升计算; (3)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 (4)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 (5)献血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 什么情况下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疾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5、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月者; 6、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中国政府对无偿献血者给予的奖励分为三类: 1、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四十次、三十次、二十次的无偿献血者。(献全血200ml按1次计算,400ml按2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2、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捐款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长年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和宣传的单位及个人;以其它形式为推动中国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及部门。3、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奖励临床供血达到100%由无偿献血者提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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