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因此,办理户籍业务一般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公安机关(包括派出所)是全年二十四小时有值班的,休息日与法定假一样要上班。但是,这些部门只包括治安科、刑侦科、办案队、巡防等,对于户政科等是上常上班制度,双休是不上班的。依地区、社会情况、人口多少等诸因素的不同可分别设立城市派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 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 1、管理户口; 2、向群众宣传法制,组织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3、组建治安保卫委员会; 4、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5、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6、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 7、在工作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使治安行政管理同群众的安全防范密切结合。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