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银行为什么必须保证支付本金及利息 |
释义 | 《商业银行法》第33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及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保证向存款人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是商业银行的法定义务。首先,信用是银行的生命。存款是贷款的基础,是银行金融业务得以运转的源泉,没有存款就没有贷款,也就没有资金的融通,银行业也失去了其存在的理由。银行信用和存款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吸收存款靠银行信用,保证存款及利息的支付是对银行信用的最起码要求。客户把暂时不用的款项存入银行,主要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如果客户需用钱而银行不能保证支付时,必然会影响银行的信誉,造成存款额的下降,甚至会出现挤兑存款的问题,势必会影响银行的安全和金融的稳定。其次,客户把款项存入银行的另一个主要目的是为了取得利息收入,如果银行不能及时支付客户应得的利息,也会影响客户存款的积极性。再次,如果客户存入银行的款项不能保证支付,则客户的合法权益无从得到保护,特别对于广大个人存款者来讲,将会蒙受重大损失。这既有违公平原则,又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此,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保证存款人存款本金及利息的及时、足额支付,不得拖延或者拒绝支付客户应得的本金及利息。 存款的分类 商业银行存款按期限不同,可划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按存款者的不同,可划分为单位存款和个人存款。个人存款即居民储蓄存款,是居民个人存入银行的货币。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指无需事先通知银行,存款人即可随时存取和转让的一种存款,其形式有支票存款账户、保付支票、本票、旅行支票和信用证等。活期存款是一国货币供应的最大部分,也是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鉴于活期存款不仅有货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同时还具有较强的派生能力,因此,商业银行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活期存款作为经营重点。但由于该类存款存取频繁,手续复杂,所费成本较高,因此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一般都不支付利息,有时甚至还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指银行与存款人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选择余地大、利息收益较稳定的特点。 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指为居民个人积蓄货币资产和获取利息而设定的一种存款,基本上也可分为活期和定期两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