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可以停一年第二年再交。保险第二年不交,在扣完账户余额后会终止保险合同的效力。但是保险有六十天的宽限期,如果六十天内交钱了还是可以享受保险保障的;如果六十天之后还是没交钱,会有两年的中止期,两年内把保费补齐,保单继续有效,两年内没有补交的,两年之后失去合同效力。《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