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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社保缴纳比例
释义
    深圳社保缴纳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19%个人缴8%;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6%个人缴2%;
    3、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4、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
    企业缴纳社保的流程如下:
    1、先开立企业社保账户,企业的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准备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2、然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账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账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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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