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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十级职员晋升,任职满二2年以上,可晋升九级职员等级;九级职员或职员等级,任职满4年以上,可晋升八级职员等级;八级职员或职员等级,任职满4年以上,可晋升为七级职员等级;七级职员或职员等级,任职满4年以上,可晋升为六级职员等级;从六级职员或职员等级晋升五级职员,与公务员职级并行中的规定相一致(类似于三级调研员到一级调研员),至少是需要5年。同样在任期内,没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的等次,任职年限可以在晋升时缩短半年。被评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不计入任职年限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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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