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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什么目的?
释义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以下目的:代位权的行使能达到加快消减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完成合同的目的。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使合同归于无效的目的。及即当事人双方互相返还因无效合同而得到的财产或财产性利益。
    一、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有什么
    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证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
    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
    二、指债的保全的概念是什么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法律制度,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称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
    三、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需要的条件是: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实质性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
    2、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
    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为,又要求受益人返还其所得利益。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因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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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8: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