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房是男方的名字,离婚后分配由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婚后购买的,则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只写了男方名字,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首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判决均等分割。如果是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只写了男方名字,则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房屋属于支付首付款方,但是该方需要补偿另一方。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可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