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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能履行和履行不能的区别
释义
    不能履行和履行不能有下面几点区别:
    首先,发生的原因不同。履行不能指的是,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比如由于不可抗力,合同在事实上已经没有办法完成。而不能履行主要有两种,包括:法律上不能履行和事实上不能履行。法律上不能履行在多数情况下指的是,标的物已经被他人合法取得,合同相对人已经不可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比如一物二卖;事实上不能履行通常指的是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比如在特定物买卖中,如果标的物毁损灭失,合同就无法完成。
    第二,承担后果不同。由于在履行不能中,合同目的在客观上无法实现,所以会造成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债权人没有办法请求继续履行。而不能履行实际上是合同一方不尽义务的表现,但是合同是可能继续履行的,所以合同受损害的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要求对方承担更换、修理、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先履行抗辩权和顺序履行抗辩权区别
    顺序履行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
    不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区别如下,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等等。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顺序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可见,顺序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的合同有争议是否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履行的合同有争议并不是无效,只有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才属于无效,无效的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合同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当事人有虚假的意思表示的情形;其他法定无效情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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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6: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