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侦查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目前,刑事侦查的措施是: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到某一地点进行讯问;讯问证人和被害人,涉及证人和被害人的隐私,公安机关应当保密;侦查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持有公安机关证件;搜查,在搜查妇女身体的时候,应该让女侦查人员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 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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