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要推翻对方的欠条,是需要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欠条无效的。需要证明该欠条是在显示公平、欺诈、胁迫、欠条所说的借款事由根本不存在等情况下达成的,从而提交相关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微信截图等证据,才可能推翻这个欠条是属于无效的,就可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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