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地约定不明如何确定管辖地 |
释义 | 合同签订地约定不明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这一法律规定约定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 二、合同纠纷怎么诉讼 合同纠纷怎么诉讼这个问题。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而言,合同纠纷的管辖由以下情形确定:第一,合同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只要约定的仲裁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纠纷就只能通过仲裁解决,排除法院管辖。第二,合同有约定法院管辖的,只要相关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就由约定的法院管辖。一般而言,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如果没有约定管辖法院,但合同的性质是保险、票据、运输等特殊类型的合同,由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第四,如果没有约定管辖,也非上述特殊类型的合同,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后,就可以起草起诉书,准备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需根据被告的数量准备副本。法院正式接受起诉材料后一般就会受理了。 三、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具有书面协议的,按照书面协议为准。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纠纷有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合同履行地应依照不同情形进行确定: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未明确或约定履行地点,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收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交付不动产的,合同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4、其他标的,合同履行地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5、合同即时结清,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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